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,销售:五金交电、计算机配件及硬件(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)、金属材料、化工原料及该产品(除危险化学品、监控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民用爆炸物品、易制毒化学品)、通信设备(除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备)、电线电缆、日用百货、针纺织品(除专项)、机电产品、机械设备。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